一友常易动气责人。先生警之曰:“学须反己。若徒责人,只见得人不是,不见自己非。若能反己,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,奚暇责人?舜能化得象的傲,其机括只是不见象的不是。若舜只要正他的奸恶,就见得象的不是矣。象是傲人,必不肯相下,如何感化得他?”
是友感悔。
曰:“你今后只不要去论人之是非,凡当责辨人时,就把做一件大己私克去,方可。”
明浙江馀姚人,初名云,字伯安,别号阳明子。十五岁访客居庸、山海间,纵观山川形胜。好言兵,善射。弘治十二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正德初,忤刘瑾,廷杖,谪贵州龙场驿丞。瑾诛,任庐陵知县。十一年,累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南赣。镇压大帽山、浰头、横水等处山寨凡八十四处民变,设崇义、和平两县。十四年,平宁王朱宸濠之乱。世宗时封新建伯。嘉靖六年总督两广兼巡抚,镇压断藤峡瑶民八寨。先后用兵,皆成功迅速。以病乞归,行至南安而卒。其学以致良知为主,谓格物致知,当自求诸心,不当求诸物。弟子极众,世称姚江学派。以曾筑室阳明洞中,学者称阳明先生。文章博大昌达,初刻意为词章,后不复措意工拙,而行墨间自有俊爽之气。有《王文成公全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