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三十六章)
dào dé jīng ( dì sān shí liù zhāng )

将欲歙之,必故张之;将欲弱之,必故强之;将欲废之,必故兴之;将欲取之,必故与之,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,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
译文
想要收敛它,必先扩张它,想要削弱它,必先加强它,想要废去它,必先抬举它,想要夺取它,必先给予它。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,柔弱战胜刚强。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,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,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。
简析
注释
歙:敛,合。 取:一本作“夺”。 与:给,同“予”字。 微明:微妙的先兆。 脱:离开、脱离。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:利器,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。示人,给人看,向人炫耀。

作者简介

老子[lǎo zi]

春秋哲学家和思想家,道家学派创始人。姓李,名耳,字聃,一字伯阳,或曰谥伯阳。籍贯等信息尚有争议(籍贯苦县厉乡曲仁里,一说即今河南省鹿邑县,一说为安徽省亳州市)。唐高宗乾封元年(666年)因与李唐皇室同姓而被追封为圣祖太上玄元皇帝。其故里苦县亦因之先后更名为真源县、卫真县、鹿邑县。存世有《道德经》(又称《老子》,真伪亦尚存争议),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辨证法,主张无为而治,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。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