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 · 雍也篇 · 第五章
lún yǔ · yōng yě piān · dì wǔ zhāng

原思为之宰,与之粟九百,辞。子曰:“毋!以与尔邻里乡党乎!”

译文
原思给孔子家当总管,孔子给他俸米九百,原思推辞不要。孔子说:“不要推辞。(如果有多的,)给你的乡亲们吧。”
简析
注释
原思:姓原名宪,字子思,鲁国人。孔子的学生,生于公元前515年。孔子在鲁国任司法官的时候,原思曾做他家的总管。 宰:家宰,管家。 九百:没有说明单位是什么。 邻里乡党:相传古代以五家为邻,25家为里,12500家为乡,500家为党。此处指原思的同乡,或家乡周围的百姓。

作者简介

孔子[kǒng zi]

孔子,名丘,字仲尼,东周时期鲁国陬邑(今中国山东曲阜市南辛镇)人,先祖为宋国(今河南商丘)贵族。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、政治家,儒家思想的创始人。孔子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,在世时已被誉为“天纵之圣”、“天之木铎”,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,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、至圣、至圣先师、万世师表,是“世界十大文化名人”之首。孔子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和朝鲜半岛、日本、越南等地区有深远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