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园(其二)
shěn yuán ( qí èr )
mèng
duàn
xiāng
xiāo
shí
nián
shěn
yuán
liǔ
lǎo
chuī
mián
shēn
xíng
zuò
shān
yóu
diào
zōng
xuàn
rán
译文
她去世已经四十年有馀,我连梦里也见不到,沈园的柳树和我一样都老了。 连柳絮都没有了,我已是古稀之年,行将就木,仍然来此凭吊,泪落潸然。
简析
《沈园二首》是宋代诗人陆游的组诗作品,是作者在七十五岁时创作的两首悼亡诗,此为第二首。陆游一生最大的个人不幸就是与结发妻唐琬的爱情悲剧。据《齐东野语》等书记载与近人考证:陆游于高宗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4年)二十岁时与母舅之女唐婉结琴瑟之好,婚后「伉俪相得」,但陆母并不喜欢儿媳,终至迫使于婚后三年左右离异。后唐氏改嫁赵士程,陆游亦另娶王氏。绍兴二十五年春,陆游三十一岁,偶然与唐琬夫妇「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。唐以语赵,遣致酒肴。陆怅然久之,为赋《钗头凤》一词题壁间」。唐氏见后亦奉和一首,从此郁郁寡欢,不久便抱恨而死。陆游自此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,悲悼之情始终郁积于怀,五十馀年间,陆续写了多首悼亡诗,《沈园二首》即是其中最脍炙人口的两首。
注释
「梦断香消四十年」句:作者在禹迹寺遇到唐琬是在高宗绍兴二十五年(公元1155年),其后不久,唐琬郁郁而死。作此诗时距那次会面四十四年,这里的「四十」是举其成数。香消:指唐琬亡故。 不吹绵:柳絮不飞。 行:即将。 稽山:会稽山,在今浙江绍兴东南。 吊:凭吊。 泫然:流泪貌。

作者简介

陆游[lù yóu]

宋越州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,字务观,号放翁。陆陶山孙,陆宰子。少有文名。年十二能诗文,以荫补登仕郎。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(1153年)两浙转运司锁厅试第一,以秦桧孙埙居其次,抑置为末。明年礼部试,主司复置前列,因论恢复,为桧黜落。桧死,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始为福州宁德主簿(清干隆《宁德县志·卷三》)。绍兴三十年(1160年),力除敕令所删定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·卷一百八十五》)。绍兴三十一年(1161年),迁大理寺司直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·卷一百九十一》)兼宗正簿。宋孝宗即位,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,赐进士出身(《宋会要辑稿·选举九·十九》)。因论龙大渊、曾纯甫招权植党,出通判建康府。干道元年(1165年),改通判隆兴府,以交结台谏,鼓唱是非,力说张魏公用兵论罢。干道六年(1170年),起通判夔州(《渭南文集·卷四十三·入蜀记》)。干道八年(1172年),应王公明辟,为四川宣抚使干办公事。其后曾摄通判蜀州,知嘉州、荣州。淳熙二年(1175年),范石湖帅蜀,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(《渭南文集·卷十四·范待制诗集序》)。淳熙三年(1176年),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,罢职奉祠,因自号放翁。淳熙五年(1178年),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(《省斋文稿·卷七·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》)。淳熙六年(1179年),改提举江南西路(《渭南文集·卷十八·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》)。以奏发粟赈济灾民,被劾奉祠。淳熙十三年(1186年),起知严州(淳熙《严州图经·卷一》)。淳熙十五年(1188年),召除军器少监。宋光宗即位,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,未几,复被劾免(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七十二·五十四》)。闲居十馀年。宋宁宗嘉泰二年(1202年),诏同修国史,实录院同修撰,兼秘书监(《南宋馆阁续录·卷九》)。嘉泰三年(1203年),宝谟阁待制致仕。开禧三年(1207年),进爵渭南县伯。嘉定二年(1210年)卒,年八十五。放翁毕生主张抗金,收复失地。与尤遂初、杨诚斋、范石湖并称为“南渡后四大家”。工诗、词、散文,亦长于史学,著作繁富。今存诗九千馀首,其诗内容极为丰富,风格雄浑豪放,多沉郁顿挫,感激豪宕之作,亦不乏清新之作。词作量不及诗篇,但亦富气吞残虏之概。杨升菴谓“放翁辞,纤丽处似淮海,雄慨处似东坡。”著有《渭南文集》五十卷,《剑南诗稿》八十五卷、《南唐书》、《老学菴笔记》等。生平见《宋史·卷三百九十五·陆游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