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宗元[liǔ zōng yuán]

朝代:
收录作品:28
生卒年:773年 - 819年

简介

柳宗元,字子厚,唐代河东郡(今山西永济县)人,著名杰出诗人、哲学家、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著名作品有《永州八记》等六百多篇文章,经后人辑为三十卷,名为《柳河东集》。因为他是河东人,人称柳河东,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,又称柳柳州。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,并称“韩柳”。

作品列表

黔无驴,有好事者船载以入。至则无可用,放之山下。虎见之,庞然大物也,以为神,蔽林间窥之。稍出近之,慭慭然,莫相知。 他日,驴一鸣,虎大骇,远遁;以为且噬己也,甚恐。然往来视之,觉无异能者;益习其声,又近出前后,终不敢搏。稍近,益狎,荡倚冲冒。驴不胜怒,蹄之。虎因喜,计之曰:“技止此耳!”因跳踉大㘎,断其喉,尽其肉,乃去。 噫!形之庞也类有德,声之宏也类有能。向不出其技,虎虽猛,疑畏,卒不敢取。今若是焉,悲夫!
永有某氏者,畏日,拘忌异甚。以为己生岁直子,鼠,子神也,因爱鼠,不畜猫犬,禁僮勿击鼠。仓廪庖厨,悉以恣鼠不问。由是鼠相告,皆来某氏,饱食而无祸。某氏室无完器,椸无完衣,饮食大率鼠之馀也。昼累累与人兼行,夜则窃啮斗暴,其声万状,不可以寝,终不厌。 数岁,某氏徙居他州。后人来居,鼠为态如故。其人曰:“是阴类恶物也,盗暴尤甚。且何以至是乎哉?”假五六猫,阖门,撤瓦,灌穴,购僮罗捕之。杀鼠如丘,弃之隐处,臭数月乃已。 呜呼!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!
裴封叔之第,在光德里。有梓人款其门,愿佣隙宇而处焉。所职,寻、引、规、矩、绳、墨,家不居砻斫之器。问其能,曰:“吾善度材,视栋宇之制,高深圆方短长之宜,吾指使而群工役焉。舍我,众莫能就一宇。故食于官府,吾受禄三倍;作于私家,吾收其直太半焉。”他日,入其室,其床阙足而不能理,曰:“将求他工。”余甚笑之,谓其无能而贪禄嗜货者。 其后京兆尹将饰官署,余往过焉。委群材,会群工,或执斧斤,或执刀锯,皆环立。向之梓人左持引,右执杖,而中处焉。量栋宇之任,视木之能举,挥其杖,曰“斧!”彼执斧者奔而右;顾而指曰:“锯!”彼执锯者趋而左。俄而,斤者斫,刀者削,皆视其色,俟其言,莫敢自断者。其不胜任者,怒而退之,亦莫敢愠焉。画宫于堵,盈尺而曲尽其制,计其毫厘而构大厦,无进退焉。既成,书于上栋曰:“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建”。则其姓字也。凡执用之工不在列。余圜视大骇,然后知其术之工大矣。 继而叹曰:彼将舍其手艺,专其心智,而能知体要者欤!吾闻劳心者役人,劳力者役于人。彼其劳心者欤!能者用而智者谋,彼其智者欤!是足为佐天子,相天下法矣。物莫近乎此也。彼为天下者,本于人。其执役者为徒隶,为乡师、里胥;其上为下士;又其上为中士,为上士;又其上为大夫,为卿,为公。离而为六职,判而为百役。外薄四海,有方伯、连率。郡有守,邑有宰,皆有佐政;其下有胥吏,又其下皆有啬夫、版尹以就役焉,犹众工之各有执伎以食力也。 彼佐天子相天下者,举而加焉,指而使焉,条其纲纪而盈缩焉,齐其法制而整顿焉;犹梓人之有规矩、绳墨以定制也。择天下之士,使称其职;居天下之人,使安其业。视都知野,视野知国,视国知天下,其远迩细大,可手据其图而究焉,犹梓人画宫于堵而绩于成也。能者进而由之,使无所德;不能者退而休之,亦莫敢愠。不炫能,不矜名,不亲小劳,不侵众官,日与天下之英才,讨论其大经,犹梓人之善运众工而不伐艺也。夫然后相道得而万国理矣。 相道既得,万国既理,天下举首而望曰:“吾相之功也!”后之人循迹而慕曰:“彼相之才也!”士或谈殷、周之理者,曰:“伊、傅、周、召。”其百执事之勤劳,而不得纪焉;犹梓人自名其功,而执用者不列也。大哉相乎!通是道者,所谓相而已矣。其不知体要者反此;以恪勤为公,以簿书为尊,炫能矜名,亲小劳,侵众官,窃取六职、百役之事,听听于府庭,而遗其大者远者焉,所谓不通是道者也。犹梓人而不知绳墨之曲直,规矩之方圆,寻引之短长,姑夺众工之斧斤刀锯以佐其艺,又不能备其工,以至败绩,用而无所成也,不亦谬欤! 或曰:“彼主为室者,傥或发其私智,牵制梓人之虑,夺其世守,而道谋是用。虽不能成功,岂其罪耶?亦在任之而已!” 余曰:“不然!夫绳墨诚陈,规矩诚设,高者不可抑而下也,狭者不可张而广也。由我则固,不由我则圮。彼将乐去固而就圮也,则卷其术,默其智,悠尔而去。不屈吾道,是诚良梓人耳!其或嗜其货利,忍而不能舍也,丧其制量,屈而不能守也,栋桡屋坏,则曰:‘非我罪也!’可乎哉?可乎哉?” 余谓梓人之道类于相,故书而藏之。梓人,盖古之审曲面势者,今谓之“都料匠”云。余所遇者,杨氏,潜其名。
海畔尖山似剑芒,秋来处处割愁肠。 若为化得身千亿,散上峰头望故乡。
危桥属幽径,缭绕穿疏林。 迸箨分苦节,轻筠抱虚心。 俯瞰涓涓流,仰聆萧萧吟。 差池下烟日,嘲𠹗鸣山禽。 谅无要津用,栖息有馀阴。
零落残魂倍黯然,双垂别泪越江边。 一身去国六千里,万死投荒十二年。 桂岭瘴来云似墨,洞庭春尽水如天。 欲知此后相思梦,长在荆门郢树烟。
破额山前碧玉流,骚人遥驻木兰舟。 春风无限潇湘意,欲采蘋花不自由。
灌水之阳有溪焉,东流入于潇水。或曰:冉氏尝居也,故姓是溪为冉溪。或曰:可以染也,名之以其能,故谓之染溪。予以愚触罪,谪潇水上。爱是溪,入二三里,得其尤绝者家焉。古有愚公谷,今予家是溪,而名莫能定,士之居者,犹龂龂然,不可以不更也,故更之为愚溪。 愚溪之上,买小丘,为愚丘。自愚丘东北行六十步,得泉焉,又买居之,为愚泉。愚泉凡六穴,皆出山下平地,盖上出也。合流屈曲而南,为愚沟。遂负土累石,塞其隘,为愚池。愚池之东为愚堂。其南为愚亭。池之中为愚岛。嘉木异石错置,皆山水之奇者,以予故,咸以愚辱焉。 夫水,智者乐也。今是溪独见辱于愚,何哉?盖其流甚下,不可以溉灌。又峻急多坻石,大舟不可入也。幽邃浅狭,蛟龙不屑,不能兴云雨,无以利世,而适类于予,然则虽辱而愚之,可也。宁武子“邦无道则愚”,智而为愚者也;颜子“终日不违如愚”,睿而为愚者也。皆不得为真愚。今予遭有道而违于理,悖于事,故凡为愚者,莫我若也。夫然,则天下莫能争是溪,予得专而名焉。 溪虽莫利于世,而善鉴万类,清莹秀澈,锵鸣金石,能使愚者喜笑眷慕,乐而不能去也。予虽不合于俗,亦颇以文墨自慰,漱涤万物,牢笼百态,而无所避之。以愚辞歌愚溪,则茫然而不违,昏然而同归,超鸿蒙,混希夷,寂寥而莫我知也。于是作《八愚诗》,纪于溪石上。
得西山后八日,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,又得钴鉧潭。潭西二十五步,当湍而浚者为鱼梁。梁之上有丘焉,生竹树。其石之突怒偃蹇,负土而出,争为奇状者,殆不可数。其嵚然相累而下者,若牛马之饮于溪;其冲然角列而上者,若熊罴之登于山。 丘之小不能一亩,可以笼而有之。问其主,曰:“唐氏之弃地,货而不售。”问其价,曰:“止四百。”余怜而售之。李深源、元克己时同游,皆大喜,出自意外。即更取器用,铲刈秽草,伐去恶木,烈火而焚之。嘉木立,美竹露,奇石显。由其中以望,则山之高,云之浮,溪之流,鸟兽之遨游,举熙熙然回巧献技,以效兹丘之下。枕席而卧,则清泠之状与目谋,瀯瀯之声与耳谋,悠然而虚者与神谋,渊然而静者与心谋。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,虽古好事之士,或未能至焉。 噫!以兹丘之胜,致之沣、镐、鄠、杜,则贵游之士争买者,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。今弃是州也,农夫渔父,过而陋之,贾四百,连岁不能售。而我与深源、克己独喜得之,是其果有遭乎!书于石,所以贺兹丘之遭也。
自西山道口径北,逾黄茅岭而下,有二道:其一西出,寻之无所得;其一少北而东,不过四十丈,土断而川分,有积石横当其垠。其上为睥睨梁欐之形,其旁出堡坞,有若门焉。窥之正黑,投以小石,洞然有水声,其响之激越,良久乃已。环之可上,望甚远,无土壤,而生嘉树美箭,益奇而坚,其疏数偃仰,类智者所施设也。噫!吾疑造物者之有无久矣。及是愈以为诚有。又怪其不为之中州,而列是夷狄,更千百年不得一售其伎,是固劳而无用,神者傥不宜如是,则其果无乎?或曰:“以慰夫贤而辱于此者。”或曰:“其气之灵不为伟人,而独为是物,故楚之南少人而多石。”是二者,予未信之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古之传者有言: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,曰:“以封汝。”周公入贺。王曰:“戏也。”周公曰:“天子不可戏。”乃封小弱弟于唐。 吾意不然。王之弟当封邪,周公宜以时言于王,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。不当封邪,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,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,其得为圣乎?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,必从而成之邪?设有不幸,王以桐叶戏妇寺,亦将举而从之乎?凡王者之德,在行之何若。设未得其当,虽十易之不为病;要于其当,不可使易也,而况以其戏乎!若戏而必行之,是周公教王遂过也。 吾意周公辅成王,宜以道,从容优乐,要归之大中而已,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。又不当束缚之,驰骤之,使若牛马然,急则败矣。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,况号为君臣者邪!是直小丈夫[垂夬][垂夬]者之事,非周公所宜用,故不可信。 或曰:封唐叔,史佚成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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